时间:2025/3/14 10:28:09 点击:110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已经完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卧牛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节能验收工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卧牛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奇泉路以东,云龙山以北,在厂区现有用地范围内建设。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烟台卧牛山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15.8万m³/d,新建设计利用现状水厂水量6.7万m³/d,设计产水规模 4.77万m³/d(水温条件2℃)的双膜处理系统,建成后卧牛山水厂供水规模13.87万m³/d。
本项目在原水厂设备基础上进行扩建,未对原设备进行更新替换,对原设备不产生影响。
二、验收结论
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卧牛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节能报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卧牛山水厂水质提升工程节能验收申报材料、节能审查意见及专家意见建议,专家组通过文件检查和现场查验核实认为: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与设计方案基本相符;项目工艺成熟、技术先进可靠,工程技术方案经济合理;主要耗能设备及装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要求;项目节能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计量器具配备基本满足 GB17167-2006 要求。
由于项目未全面正式投入使用,试生产能耗数据不能反映生产能耗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承诺项目运行后综合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批复值的15%。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节能验收,节能验收结论为“合格”。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